標題:

18歲要負刑事責任嗎

發問:

請問與滿18歲未滿20歲之少女性交易有何刑法

最佳解答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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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照我國刑法第18條第2項之規定 14歲以上未滿18歲人之行為,得減輕其刑 也就是說只有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可以減輕其刑 但是你已經是滿18歲之成年人了 所以如果你是從事性交易的行業的話 可能會面臨刑法第16章之一的妨害風化罪名 有任何問題可以在提出來問

其他解答:

刑法規定滿18歲為成年, 所以如果你是與滿18的少女性交是出自兩情相願的話, 就不會違法。 但目前性交易本身事規定在社會秩序維護法裡, 不是在刑法, 刑法僅就未成年或強制性交而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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